规划计划    
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工作要点
2016-03-02

 

    2016年是“十三五”开局之年,是机关事务深化改革、推进依法治理关键之年。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:以党的十八大,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,紧紧围绕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,坚持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和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五大发展理念,坚持依法治理、深化改革、厉行节约,进一步推进管理科学化、保障法制化、服务社会化,保障政务运转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。

    一、着力推进法治建设

   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、国务院“约法三章”和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、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》等法规制度,落实《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意见》,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,推进机关事务改革创新与发展。

    (一)健全法规制度。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《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》立法后评估,市(州)制定本地区机关事务管理法规,健全完善法规体系。按照于法周延、于事简便的原则,进一步健全机关运行经费、资产、服务和能源资源管理制度,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告制度和绩效考评指标体系,完善办公用房、公务用车、公务接待等保障标准,编制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指导目录,健全监管制度体系,形成内容科学、程序严密、配套完备、运行有效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体系。

    (二)加强能力建设。加大机关事务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力度,注重机关事务法治队伍建设,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,不断提高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,增强依法办事能力。

    (三)开展指导检查。加强对下级政府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指导,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机制,建立责任追究制度,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种违法行为,维护机关事务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促进依法治理。

    (四)编制“十三五”规划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围绕依法治理、深化改革和建设节约型机关,编制本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“十三五”规划,为机关事务统筹协调发展提供规划依据。

    二、建立完善管理体制

    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机构、职能职责法定化,依法履行主管本级和指导下级机关事务工作职能。

    (一)推进集中管理。在党委、政府领导下,指导省级机关和市(州)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。市(州)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加速推进县(市、区)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建设,促进县级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。同时,推动各部门将分散的机关事务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,实现部门内部事务工作统一管理。

    (二)建立职责清单。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集中统一管理要求,建立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,明确职责边界,理清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在国有资产、办公用房、公务用车、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的职责关系,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。按照均衡保障原则,统筹配置服务保障资源,统一服务保障标准。

    (三)完善协调机制。按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贯彻实施〈机关事务管理条例〉的通知》(川办函〔2013〕19号),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,机关事务、发展改革、监察、财政、国土、审计、法制等相关部门组成,建立各级政府机关事务联席会议制度,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统筹协调发展工作机制,形成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合力。

    三、扎实推进重点改革

    (一)公务用车制度改革。加强对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调研指导,促进改革顺利推进、取得实效。做好省直机关取消车辆处置和公务出行保障工作,修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,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。按省委、省政府要求,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。

    (二)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。2016年省直机关全面实施政府购买后勤服务,力争到2017年底初步建成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;积极推进市(州)开放机关后勤服务市场,将购买服务经费纳入预算管理,引入竞争机制,努力降低机关后勤服务成本。

    (三)公务接待社会化改革。履行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职能,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拟订及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实施工作。推进机关内部接待服务场所集中管理和企业化运营,推动机关所属接待、培训场所转企改制走向市场。探索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务接待提供住宿、餐饮及用车、会务等服务改革。

    四、着力抓好管理工作

    (一)国有资产管理。完善以产权管理为核心的资产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,抓好资产配置、使用、处置等工作,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。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,运用现代手段,实施动态监管,不断提高机关资产管理水平。

    (二)办公用房管理。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成果,建立办公用房管理长效机制,完善配套管理办法,推进建设、调配、维修、权属登记“四个统一”的落实。指导市、县制定办公用房维修规划。

    (三)公共机构节能管理。编制“十三五”公共机构节能规划,抓好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和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,实施公共机构效能领跑者制度,组织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,推进统计监测、节能改造和新能源、新技术推广等基础工作。

    (四)机关后勤服务工作。以服务保障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为第一要务,进一步改善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,充分发挥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优势,防止互相攀比,避免重复建设,促进服务保障资源的均衡占有和公正使用,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质量和水平。

    (五)信息化建设工作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实施“智慧后勤”工程,加快建立机关事务信息化管理系统,实现机关资产、办公用房、公务用车、公共机构节能、后勤服务管理等重要业务数据信息资源共享,降低管理成本,提高保障效率。